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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
丹麦经贸法规
2007年5月6日

丹麦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与丹麦商人进行正常的贸易是有章可循的,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就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下面就丹麦贸易法律的一些基本情况分述如下。

一、丹麦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在丹麦,有关合同的效力、作用及司法解释是以其丹麦国会制订的“合同法”为依据的。丹麦也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的缔约国之一。但它在加入时,却对《公约》的第二部分即有关合同的终止的内容,提出了保留意见。丹麦合同法规定,国际私法解释允许使用丹麦法律的话,则双方缔约签订合同时可以适用于丹麦的法律;但在合同条款表明将使用其它国家法律的情况下,上述保留意见则有效。

关于合同的成立,像其它西方国家一样,丹法律规定,交易双方若想达成协议,需要经过两个基本环节,即要约(Offer)和承诺(Acceptance)。要约在到达交易对方时,才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与此同时,要约要规定一个承诺的有效期,以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承诺在到达要约人处时,才对要约人产生效力。逾期承诺将被视为新的要约,因此,承诺应有一个合理的期限,否则要约失效。另外,丹合同法还规定,要约与承诺的内容应相符,若两者不符,则被视为反要约(Counter Offer),其将产生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对要约的拒绝,其二同时又是新要约。但是,如果承诺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承诺的内容是与要约相一致,则要约人应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其承诺无效,否则,双方就达成交易,其条款就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丹合同法中对合同的形式没有具体的或特殊的要求,采用书面、口头及某种行为(如发货或预付货款等)都是可以的,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因此,签订合同并不局限于书面形式。但是,在采用非书面形式签约如发生纠纷时,丹法院或仲裁机构将通常要求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便调解或判决。所以,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在与丹麦商人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

二、丹麦代理法的有关规定

在丹麦,谈生意、签合同通常是通过代理商进行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对代理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行为。根据丹麦代理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代理权限。

1、 普通代理(Common Agents)

普通代理是代理中最常见的一种。在丹麦代理法中,它被分为明示代理(Agents with Special Existence)和隐示代理(Agents without Special Existence)。前者是指代理双方事先签订代理协议,而后由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对外从事代理活动,其代理身份对外是公开的。而后者则是指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业务,对外界并不公开自己的身份。对于第三方来说,这两者的区别是:与明示代理签订的合同更容易使其了解被代理人的情况及弄清代理双方的身份,能进一步确定被代理人是否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2、 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ts)

在丹麦,销售产品与劳务的另一种方法是通过佣金代理。它与普通代理比较相似,都是代表被代理人从事代理业务,区别在于它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使得佣金代理人有义务正确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以及所签合同的内容。事实上,第三方可以了解到与其洽谈合同的代理属于哪一类,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与佣金代理还是普通代理签约对于他来说是没有区别。

3、 商业代理(Commercial Agents)

在丹麦,商业代理是目前较流行的一种代理形式。这方面的法规是以“协调欧盟各成员国有关独立商业代理的指令”为基准的。该指令将商业代理定义为,“接受委托人的指示,独立地、持续地代表委托人的利益,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商业活动,以便获取佣金的企业或者个人”。 佣金代理与商业代理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委托人从事商务活动;而后者则是以委托人的身份从事商务活动。因此,在与商业代理洽商贸易时,交易客户应注意其代理权是否得到委托人的授权。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通过签订代理协议或代理授权委托书来正式确定双方的关系。丹法规定,该协议或委托书应包括下列条款: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时期、佣金的多少及计算方法,被代理人的签字、盖章等。

丹麦商会可以提供标准格式代理协议文本。国内厂商若想与某些丹麦企业建立代理关系,可通过该商会找到可靠的合作者,并可索取标准协议样本,以供代理双方签约建立代理关系。

所有代理商在代理权限内,若完成任务,都有权力得到佣金。

此外,丹麦代理法对有关代理权的终止也作出了规定,如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代理人死亡或丧失签约的能力;代理双方的任何一方辞去代理委托等。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不应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也不能从事与被代理人有直接利益关系或损害被代理人声誉的活动,否则,被代理人有权追究代理人及第三方的责任。

来自:北欧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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