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注册管理。
根据挪威专利法规定,一种新商品公开后须在6个月内申请专利。如专利局发现某项已注册专利未能达到预计效果,专利局有权随时取消其专利。
从递交申请注册之日起,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专利所有人必须按时支付专利年费。如一项发明获专利后3年内或递交注册申请后4年内仍未得到应用,除发明者有充分理由外,专利局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该专利。
2.商标注册管理。
挪公司的产品商标在两种情况下可受保护:一是已通过专利局在全国商标注册处(The National Trademark Register)注册;二是最早并长期使用某个商标(驰名商标)。挪威商标法要求商标必须清晰、与众不同,能凭之与其他商标加以区别。
如商标设计混淆或与现有的某个商标过于相似,商标注册处有权拒绝受理注册申请。商标可由词或词组,符号或图象,数字和字母组成。如以姓氏作商标,其他同姓者有权使用该姓氏作身份标志,但不能以另一商标形式出现。
非挪威永久居民的外国人在挪注册商标须在挪指定代理人并通知专利局。注册商标须付注册费。
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延长1次并应付延长注册费,专利局有权强行取消长期不用的商标。专利和商标及其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应在专利局登记备案。挪威人与外国人间可就专利和商标及其使用权进行转让。